二、 管理体制运行有效
(牵头部门:组织部) |
2.1 坚持党委(民办学校董事会)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|
2.1.1学校党委(民办学校董事会)依法履行职责 |
组织部、党办、校办、工会 |
2.1.2建立了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 |
2.1.3校长严格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利 |
2.1.4建立了学校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|
2.1.5校长接受教代会监督 |
2.2 实行岗位责任制 |
2.2.1教育教学质量、工作质量、考评体系完善 |
教务处 |
2.2.2教职员工定岗定责,各司其职 |
人事处、校办 |
三、 办学活动依法规范
(牵头部门:校办) |
3.1 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,依法实施办学活动 |
3.1.1熟悉教育基本规律、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 |
校办 |
3.1.2具有健全的管理体制并能有效地依法按照章程实施管理 |
3.2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实施素质教育 |
3.2.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办学目标、办学定位、办学思路清晰 |
发规处 |
3.2.2学生社团组织活动、社会实践活动、校园文化活动健康、规范 |
团委 |
3.2.3积极承办、参加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 |
教务处 |
3.3 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,有良好校风 |
3.3.1教师遵守教育教学制度、教学规程 |
教务处 |
3.3.2学生管理规定、教学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 |
督导室 |
3.3.3考试规则落实,考场秩序井然 |
教务处 |
四、 民主参与机制健全
(牵头部门:工会) |
4.1 民主决策机制完善 |
4.1.1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 |
工会 |
4.1.2学校改革和发展重大决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|
4.1.3教代会和工会能有效行使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权利 |
4.1.4工会能有效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|
4.2 实行校务公开,校内监督机制完备 |
4.2.1学校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、重大工作事项向社会公开 |
校办 |
4.2.2管理干部选拔任用、教职工聘任、年度考核、职称评聘、评先奖优、工资分配方案及津贴发放标准、福利待遇以及涉及个人权益的其他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|
4.2.3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、财务收支、基本建设、物资采购等事项公开 |
4.2.4招生规定、收费项目、标准和办法、学生作息时间向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公开 |
招就处 |
4.2.5具有完善的校内监督机制 |
校办 |
五、 教师权益得到保障
(牵头部门:人事处) |
5.1 推行教职员工聘任制 |
5.1.1教师聘任制度合法公正 |
人事处 |
5.1.2聘任的教师具有相应资格证 |
5.1.3聘任合同内容符合《教师法》和《劳动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|
5.2 依法保障教职工权益 |
5.2.1教师分配制度公正合法 |
人事处 |
5.2.2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、教学研究科学研究以及参加进修培训的权利得到保证 |
5.2.3社会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得到落实(民办学校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) |
5.2.4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权力得到落实 |
工会 |
5.3 依法管理教师 |
5.3.1教师思想政治教育、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制度健全 |
人事处 |
5.3.2教师能够履行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、政策以及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|
5.4 依法公正、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 |
5.4.1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|
监审处 |
5.4.2对教师的处分适用依据正确、证据充分、定性准确、程序合法、处分适当 |
5.4.3教师的申诉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|
六、 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
(牵头部门:学工部) |
6.1 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|
6.1.1按照教育教学计划安排教育教学活动,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并参加各项活动 |
学工部 |
6.1.2尊重学生人格,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、歧视学生的现象 |
6.1.3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权、财产权 |
6.2 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机制 |
6.2.1学校必须保证教学、生活、活动以及附属设施安全,并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|
学工部、保卫处 |
6.2.2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健全 |
6.2.3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后,依法及时处理,办法妥善 |
6.3 建立和实行学生申诉制度 |
6.4.1依法建立学生申诉制度,并公开申诉规程 |
监审处 |
6.4.2对学生的处分依据正确、证据充分、定性准确、程序合法、处分适当 |
七、 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
(牵头部门:宣传部) |
7.1 认真贯彻《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》 |
7.1.1按照国家普法规划和《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》精神,制定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|
宣传部 |
7.1.2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,经费落实 |
7.1.3法治教育成为重要日常工作;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|
7.2 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 |
7.2.1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,做到有规划、有措施、有总结 |
组织部、宣传部 |
7.2.2按照规定开设法治课程,做到“计划、课时、教材、师资、考试”五落实 |
7.2.3 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落实 |
7.2.4 教职工学法制度健全落实 |
7.2.5 法治宣传教育考核制度落实 |
7.3 法治宣传教育有成效 |
7.3.1 领导干部依法办学,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|
宣传部 |
7.3.2 教师、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;师生形成学法、用法、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 |
八、 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
(牵头部门:发规处) |
8.1 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|
8.1.1 制定有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|
发规处 |
8.1.2 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|
校办 |
8.1.3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|
校办 |
8.2 依法治校工作人员到位、责任落实 |
8.2.1 领导责任明确 |
发规处 |
8.2.2 法治宣传教育有专门工作机构,职能明确,人员到位,责任落实 |
九、 一票否决
(牵头部门:发规处) |
9.1 学校未制定办学章程 |
发规处 |
9.2 未按照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取费用,有乱收费现象经查实的 |
计财处 |
9.3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,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|
组织部 |
9.4 学校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(一般事故:死亡1人以上,3人以下) |
保卫处 |
9.5 学校发生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、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 |
教务处 |
9.6 学校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并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 |
校办 |